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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在江苏省

发布日期:2018/6/19 18:35:56 浏览:437

来源时间为:2018-06-11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江苏省启动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8〕143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6月12日起在江苏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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