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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局发布2017网络购物投诉典型案例及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18/3/22 21:40:17 浏览:261

来源时间为:2018-03-15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7.18万亿元,同比增长32.2,其中实物商品的网络零售交易额为5.48万亿元,同比增长2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15,网络零售对消费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网络购物在快速增长的同时,消费投诉也逐步增长,给网络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江苏省工商局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度,全省12315系统共受理涉及网络购物的消费者投诉41788件,占全年投诉总量(160016件)的26.11,较上年涉及网络购物的消费者投诉(36511件)增长14.45,消费投诉处结率94.1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85.1万元。

今年1月份,中消协公布了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在3.15到来之际,省工商局发布《2017年度江苏网络购物典型案例及消费提示》。本次案例主要有四个类型:一是新领域新业态网络购物引发的消费纠纷;二是经营者因不兑现承诺引发的消费纠纷;三是经营者因虚假促销引发的消费纠纷;四是经营者因发货、退换货引发的消费纠纷。

一、新领域新业态网络购物引发的消费纠纷

案例一:跨境购物遇难题,“放心消费创建”助维权

2017年8月31日,消费者孙女士在某网店购买了一件衣服,该网店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发货。消费者申请退货时,该网店客服要求消费者将退货理由从“未按时发货”改成“消费者不喜欢”,否则不予退货。于是,消费者向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管局投诉。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相关分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网购退换货引起的纠纷。某些网店遇到消费者需要退换货时,为了不影响店铺声誉,往往要求消费者将退货原因填写为“自己不喜欢”或者“7天无理由”,否则就不同意退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商家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货、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

消费者网络购物要谨慎,不要冲动消费。如果遇到需要退换货的情况,要与商家适当沟通,合理填写退换货理由。如遇无理拒绝退货,要及时依法维权。

通过这些案例,工商部门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需谨慎,对于商家推出的以降价、打折、满减、送赠品、抽奖等方式的优惠活动,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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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局投诉、2017网络谣言典型案例、2017财务舞弊典型案例、2017行政诉讼典型案例、2017突发事件典型案例、2017商业贿赂典型案例、2017交通事故典型案例、2017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17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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