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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6/7/5 6:46:34 浏览:424

一)2016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模数约为1200名(含长学制学生约360名,此规模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接收的免试推荐生占当年招生指标)。

二)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5,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得到录取成绩,依据录取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三)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学费收费标准

我校临床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0000元×3年,其他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8000元×3年。我校设置各类奖助学金,帮助并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七、培养模式

硕士研究生分为两种模式: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另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八、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采取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5年(自入学到获得学位的年限)。

九、特别提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计委当年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十、此专业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招收推免生人数、招收统考考生人数和接收我校长学制学生转段人数。招收推免生人数和接收我校长学制学生转段人数以十月中下旬录取人数为准,届时我校会更新各专业招收统考考生人数情况,请考生关注我校研招网。

十一、凡参加我校2015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并考核合格的营员(合格营员名单公示:x),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若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可根据个人意愿自行选择专业,免去推免生复试,直接被我校接收为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2、若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参加2016年全国统考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

1)报考我校基础医学院各专业,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后,可直接进入复试并优先录取。

2)报考我校基础医学院以外其他专业,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但未达到我校一志愿复试最低分数线要求的,可优先申请调剂到我校生源不足的专业并参加第一批复试。

十二、其它事宜

一)招生目录中,“◆”所属学科为具有博士及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所属学科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我校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

二)招生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和供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三)招生工作相关的时间安排:

1、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现场确认,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

2、成绩查询:2016年3月上旬登录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查询;

3、复试名单公布时间:2016年4月上旬见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上通知;

4、复试时间:2016年4月中旬复试,确切时间以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上通知为准;

5、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2016年6月下旬。

四)有关我校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欢迎访问我校网页:http://www。njmu.edu。cn/;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njmu.edu。cn/;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njmu.edu。cn/

五)如在2016招生年度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

招生信息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

六)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29

联系电话:025-86862689

联系人:柯老师陈老师

E-mail:degree@nj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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