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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个月起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放款

发布日期:2015/10/16 13:30:11 浏览:446

中国江苏网10月19日讯
记者上周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自2015年11月1日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分支机构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审批通过日期排序,全面实行轮候放款。


●什么是轮候放款


据了解,具体实施办法为:(一)购买新建住房申请贷款的,自贷款审批通过日起轮候6个月放款。其中,贷款审批通过日至购房合同载明的交房日不足6个月的,在交房日前放款。(二)购买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申请贷款的,自贷款审批通过日起轮候2个月放款。其中,未采用资金托管方式交易的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在新的房产证、土地证办理完成,他项权证到位后放款。(三)贷款审批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知书》。(四)贷款放款日遇节假日的,延后至下一工作日放款。


●为什么要轮候放款


今年6月至9月间,全市共计向2.34万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03亿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202.4和390.5。这4个月内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业务量与去年全年相当。随着职工贷款、提取等资金需求的激增,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问题也不断显现,全市公积金资金运用率已处于警戒位。


目前,部分资金紧张的地区分中心已经实施了事实上的轮候放款,截至2015年9月,全市尚有8600多笔、近40亿元的贷款处于轮候放款阶段。


●对购房者有什么影响?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士表示,首先,对于2015年11月1日前已经审批通过的贷款,市公积金中心仍将按照原有规定适时放款。这部分购房者基本不受到新措施的影响。


其次对于购房者11月1日后通过审批的贷款,那么放款将会延迟六个月(指一手房而言,如六个月之内交房的则会在交房前放款),也就是说房贷可以推迟六个月还,对于刚交完首付的购房者来说,有个半年的攒钱过程还是不错。不过对于目前还未买房的准购房者来说,就需要好好考虑怎么安排资金了。(记者
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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