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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集中销毁“违禁电器”律师表示有违物权法

发布日期:2016/11/8 6:05:12 浏览: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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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集中销毁“违禁电器”

学校集中销毁“违禁电器”

电吹风、电水壶、烧水棒、电饭锅……11月2日,成都郫县团结镇一所职业学校的运动场上,进行了一场“校园违禁物品清查活动”,这些被学校禁止使用的寝室“违禁电器”,在学生面前被当众用斧头敲碎,进行集中销毁。

不过,此次学校的清查活动,却引发了不少争议。有学生表示,销毁的违禁电器属于学生的私人财产,学校可以查收,但不应该进行销毁。对此,法律界人士也表示,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和学生之间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学校不能擅自将他人的财产进行处置。

对于争议,学校回应称,本次销毁的电器主要来自已经离校的学生,之所以要进行这次活动,主要还是为了宿舍用电安全考虑,想给在校学生一次关于违禁物品的现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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