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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国税局干部多次实名举报企业逃税近百万无果省市国税拒绝作出解释-江苏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5/11/15 13:47:22 浏览:1073

法制网记者马超实习生汪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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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国家税务局干部杨政向《法制日报》实名举报称,其于2006年在负责民政福利企业减免税核算过程中发现,张家港市花园毛纺有限公司本不该享受减免税政策,却因该局局长李兴祥(现任常熟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国税二分局副分局长庞晓程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帮助该企业成功偷逃税款近100万元。


 “虽然此事至今已过去九年之久,但我并没有因为举报之路的艰难而放弃。”一提起这些年来的举报之路,杨政就是满腹的心酸。他告诉记者,2013年6月,他开始向苏州市国家税务局等多个部门实名举报此事,但至今仍没有结果,使得这笔应收未收的国家税款至今不能入库。


 接到举报后,法制日报记者展开调查,试图还原这起“国税干部实名举报领导”事件的来龙去脉。采访中,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就此事回应称“举报不属实”,并承诺将会以书面形式向本报给予正式答复,而后又称“他举报请他举证,不再另行解释”。


 在职干部实名举报领导


 帮助企业偷逃税近百万


 据举报人杨政介绍,其现任职于江苏省张家港市国税局第三税务分局,而自己从事税收工作已近28年。


 他回忆称:“2006年2月,我在张家港市国税局二分局任职,是一名负责个体税收的股长。当时由于工作的需要,我和另一名同事被安排到张家港市花园毛纺有限公司进行2005年度民政福利企业减免税核算。然而在核算过程中,我却发现该企业生产的棉纱产品并不在批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应该属于超范围经营。”


 ?杨政告诉记者:“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严格掌握对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减免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85】第23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第129号)相关规定,对于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福利企业,由税务部门按照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批准给予减免税照顾,同时对于超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民政福利企业资格证书的经营范围的,则不能给予减免税照顾。”


 因此,杨政认为,张家港市花园毛纺有限公司生产的棉纱产品,显然已超出批准范围,按照上述规定不应享受民政福利企业减免税政策,企业须向国税部门补缴税款933889.87元。回到单位后,他根据对企业的核查情况编写了结算报告,并如实进行了上报。


 杨政说,几天后,时任张家港市国税局二分局负责人龚瑞元接连多次找到他,希望其将结算报告中所提到的“补税”更改成“不补税”,但均被拒绝。


 但让杨政没想到的是,2006年5月份左右,在一份由二分局上报的《2005年度民政福利企业减免税报表》中,他吃惊地看到,自己所编写的结算报告遭到修改,原本张家港市花园毛纺有限公司补税款933889.87元已变成“不补税”,而自己的签名同时也被替换成了电脑书写字体。


 于是,杨政找到二分局管理部门的王股长,经过再三追问,方得知该结算报告是被分管业务的副分局长庞晓程私下取走的,但其内容是否被篡改过,他并不知情。


 2006年10月18日,杨政将此事经过向时任张家港市国税局局长李兴祥进行反映,对方当场表态将会查处。


 “过了两天后,李兴祥带领纪检组长汤振华一起来到我们二分局。经调查后,李兴祥要求二分局及时向张家港市花园毛纺厂追缴税款,但并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杨政说。


 原本以为事情就此平息,没想到2006年底,杨政发现税款一直没有入库,他便向李兴祥询问原因,对方回复称正在处理中。又过半年后,该笔税款仍未收缴,他再次追问李兴祥,却遭到对方推诿搪塞,并要求自己不要再过问此事。


 “2012年1月,李兴祥转任常熟市国税局局长。在此之前,对于张家港市花园毛纺有限公司的税款应收未收的事情,我仍向他追问过七八次,但终没有结果。”杨政表示。


 官方拒书面回复


 称不再另行解释


 2013年1月9日,杨政开始实名向苏州市国家税务局正式举报,张家港市国税局原局长李兴祥、国税二分局原负责人龚瑞元和副局长庞晓程,在任期间利用职务,弄虚作假帮助张家港市花园毛纺有限公司偷逃税款等问题。


 2013年4月3日,苏州市国税局监察室、张家港市国税局纪检组等多名领导找杨政谈话,并向其答复称,“张家港市花园毛纺有限公司2005年度棉纱产品,虽然不在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民政福利企业资格证书上的经营范围之内,但是仍享受民政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


 “企业为什么能享受2005年度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他们却拿不出相关法律依据。”杨政称,“而在同样的情况下,在2006年度福利企业税收优惠结算过程中,他们又将该企业棉纱产品的税款征收入库。对此,我要求他们给予书面回复,但遭到拒绝。”


 由于举报的问题没有解决,杨政于2013年6月28日进行了第二次实名举报。这次,他是通过互联网向国家税务总局举报的,但举报结果却让他感到有点失望:举报信先是被转交到江都市苏省国家税务局,后又被转回到苏州市国税局,而答复仍与之前的同出一辙,并且拒绝了其提出书面回复的请求。


 面对接二连三的“挫败”,杨政所举报的步伐没有停歇。之后,他又分别向江苏省国税局综合监督检查组、中央第十二巡视组、中纪委等部门进行实名举报,当地两级税务机关则多次出面找他谈话,希望其能停止检举,但协商无果。


 杨政的举报内容是否属实?记者致电苏州市国税局进行求证,该局监察室主任叶卫康向记者证实确有其事,但举报不属实。叶卫康说,“他现在脑子上面有点问题,手里根本没有证据,我们根据相关要求已经多次向本人给出了答复,但他不能理解仍坚持举报。”


 对于举报所称张家港市花园毛纺有限公司2005年度税款“应收未收”的问题,叶卫康称,“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强调的是,除了代加工企业以外,只要是企业自产自销的产品,无论它在不在批准范围内,都应该享受减免税照顾。”


 但面对记者“该企业2006年度又为何没有享受减免税照顾”的追问,叶卫康表示,“政策本身不是一成不变的,这里面是什么原因,我们都有材料的,但一两句话也说不清楚,希望你们过来,我向你们当面答复。”随后,他以“马上要去开会,暂时不方便多说”为由,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来到苏州市国家税务局,该局纪检组长陆明告诉记者,“举报严重不实”。面对“是否可以就杨政举报的问题向记者提供一份书面情况说明”的请求,陆明表示可以提供。然而,其随后又表示:“关于杨政连续多年向中央及省有关部门实名举报政策执行问题,我们早已请示上级部门明确答复,不存在执行问题,而是他个人理解问题。如他举报则请他举证,我们不再另行解释。”


 为了进一步核实事情的真相,记者又致电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该局监察室张姓主任向记者证实,他们也曾接到过杨政的实名举报,但其婉言拒绝透露核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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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南京11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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