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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人售酒说NO!连云港一酒吧被罚2万

发布日期:2022/7/10 7:48:17 浏览:89

来源时间为:2022-06-24

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但却有个别商家罔顾“禁令”,以身试法。

记者今天(6月24日)从连云港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近日,连云港赣榆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音乐茶座向未成年人售酒案。涉案音乐茶座已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5.90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4日,赣榆区青口镇某音乐茶座在其经营场所内向10名未成年人销售了20瓶啤酒(货值165.90元),且上述未成年人在该经营场所当场进行了饮用。该音乐茶座涉嫌违反禁止性规定向未成年人售酒,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执法人员调查得知,该音乐茶座营业时间为每日晚8点至次日凌晨2点。从其经营范围、营业时间、主要经营品类等综合考虑,该音乐茶座属于酒吧。尽管酒吧在显著位置设置了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但上述10名未成年人不仅顺利进入,且该酒吧还向未成年人销售了20瓶酒精度≥2.9vol、每瓶净含量330ml的“雪花”牌清爽啤酒,并在现场饮用。

此营业性酒吧自2022年1月29日开始营业后在日常经营中坚持对进店顾客进行信息登记,但2022年3月4日23时10分后,因进店客流量较大,顾客频繁进出,导致管理未能及时跟进,发生10名未成年人进入了经营场所并购买啤酒饮用的情形。

2022年5月24日,赣榆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音乐茶座违反禁止性规定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其违法所得165.90元;3.罚款2万元。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饮酒低龄化趋势严重,未成年人饮酒比例日益趋高,因饮酒导致未成年人斗殴等事件时有发生。饮酒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的严重危害,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而在现实生活中,超市、酒吧、娱乐场所、外卖平台甚至自动售货机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情况并不少见,社会上存在着见怪不怪、熟视无睹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此行政处罚案例对于引导酒类商家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提高法律意识,让未成年人远离酒类伤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酒类经营户在日常经营中要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同时自觉履行甄别购买人年龄的义务,坚决不向未成年人售酒;营业性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且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切不可贪图一时利益,触碰法律红线。

广大市民朋友可对售酒行为监督,若有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电话,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杨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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