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03-22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2019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的部署,强化管理,保证质量,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关于差额复试比例的相关规定,各学科专业一般不低于120安排复试。
三、复试成绩要求
我校最低复试分数线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相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最低复试分数线为总分在报考学科分数基本要求基础上降30分,单科在报考学科分数基本要求基础上降5分。
四、破格复试
1.基本要求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允许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2.程序
拟申请参加破格复试的的考生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将体现科研创新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所在或单位出具的推荐信交研究生学院审核,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最终破格复试名单。破格复试考生与其他考生的复试、录取要求相同。
五、调剂
1.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具体要求请参考我校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2)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2.程序
考生调剂复试工作均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