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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7/2/5 15:11:39 浏览:272

(一)资格审查

按照招生项目和报名条件,我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为审查不合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参加测试项目必须与取得高考报名资格项目一致)。合格名单将于2017年2月28日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我校不另行通知。

(二)缴费

2017年3月1日-3月3日,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缴费,报名考核费用60元/人。

(三)打印准考证

2017年3月5日-3月8日,缴费成功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并粘贴照片,同时加盖所在中学或俱乐部骑缝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2017年3月11-12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2.报到要求:报到时需交验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原件材料必须齐全。经审查合格者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测试内容:身体素质、基本技术、实战能力。

(五)资格认定与公示

1.学校根据专项测试成绩,确定拟使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考生名单(仅限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的A类项目考生),人数不超过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附件。

2.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公布后,我校根据考生测试成绩、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以及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规定,确定高水平运动队认定名单,分为优秀、合格I类、合格II类三个等级。我校将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同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及公示,并与认定的考生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被认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优秀类:对我校确定拟使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考生,若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即予以录取,并录取到第一专业。

合格I类:考生高考成绩可降至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并录取到指定专业。该类仅限部分运动成绩突出的A类和B类项目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合格II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并录取到指定专业。

3.说明:(1)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2)合格I类和合格II类指定的专业包括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法学、教育技术学(师范)、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保险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六、日程安排

日期工作安排2017年2月20日前考生网上报名2017年2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邮寄报名材料2017年2月28日公布资格审查结果2017年3月1日-3月3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缴费2017年3月5日-3月8日缴费成功的考生打印准考证2017年3月11-12日专项测试(具体安排以测试通知为准)

七、监督机制

(一)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二)我校纪委、监察处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1-88780012。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

联系电话:0511-88780048

传真:0511-88791785

九、有关说明

(一)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工作。

(二)严禁校内各部门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

(三)若国家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相关参考资料:
2017招生简章、上戏2017招生简章、2017自主招生简章、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2017艺术类招生简章、山工艺2017招生简章、哈师大2017招生简章、2017 海警 简章、2017 消防 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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