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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科院与宿迁环保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日期:2016/5/18 8:23:23 浏览: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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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与宿迁市环保局在南京举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宿迁市人民政府李荣锦副市长、省环保厅陈志鹏副厅长出席仪式并讲话,仪式由省环科院沈众副院长主持。

仪式上,江苏省环科院方斌斌院长与宿迁市环保局臧广甫局长签订了《宿迁市环境保护局—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向宿迁市环保局潘恒之副局长授予了“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宿迁办事处”铜牌。随后臧广甫局长介绍了宿迁市环境保护工作概况和科技需求,希望得到省环科院更多的智力支撑。方斌斌院长介绍了院最新组织架构、人员组成、部门职责和业务能力,简要说明了院“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决策支持”和“科技示范推广”三个发展定位,表示将在省厅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协议约定,与宿迁市环保局开展全方位、务实性合作,为宿迁生态文明建设做好服务和支撑。

江苏市环保局

李荣锦副市长在讲话中指出,环保工作已成为当前社会热点,对省环保厅和省环科院长期以来对宿迁市环境保护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对双方合作,李市长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宿迁市环保局通过合作机遇,深化与省环科院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利用省环科院的科技和人才优势,促进宿迁环保工作在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二是希望省环科院围绕宿迁当前环境管理的迫切需求,在生态环境保护、、化工园区整治、规划等为宿迁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希望双方在“省市立项-科技支撑-地方实施”的“三合一”机制中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扎实工作,共同为宿迁市环境保护工作做实事。

陈志鹏副厅长在讲话中,首先对框架协议签订表示祝贺。他指出,省环科院与宿迁市环保局开展的战略合作,充分表明了宿迁市政府、宿迁市环保局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本次合作必将成为新的纽带,带动省环保厅与宿迁市之间的全面合作。他希望合作能够实现真正“双赢”:对于省环科院,作为省厅最重要的智囊机构,各方面发展在全国省级环境科研院所中名列前茅,在管理支撑、环境科研和服务市场方面均处于全国一流水平,完全有能力为宿迁市环境保护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对于宿迁市,“十三五”期间,“生态立市、生态强市”的目标提出了新理念、新措施、新要求,在规划、考核、评估等方面急需技术支撑,必将为省环科院在环境科研、规划、咨询和工程设计提供了服务平台。同时,省厅将积极支持省环科院与宿迁市环保局之间的合作,共同为宿迁生态文明建设添砖加瓦。

江苏省环保厅规财处陆继根处长、大气处刘晓蕾处长,宿迁市环保局张民副局长,省环科院部分中层干部参加上述活动。

原标题:省环科院与宿迁环保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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