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江苏 > 下设单位 > 正文

我市学习贯彻《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江苏市扶贫办

发布日期:2015/10/25 16:06:38 浏览:390

本报讯(记者黄露)在第二个国家扶贫日即将到来之际,10月12日上午,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学习贯彻《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座谈会,要求进一步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依法推进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市委副书记戴元湖出席并讲话,副市长吴晓丹主持。

《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省在构建“大扶贫”战略格局背景下,首次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规范扶贫开发工作。戴元湖就《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条例》基本内容和要求,准确把握在农村扶贫开发中的职责任务,切实履行责任,着力构建大扶贫工作机制,促进扶贫开发事业可持续发展。准确把握农村扶贫开发基本内涵,加强研究,把惠民利民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准确把握农村扶贫开发各项工作措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统筹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建立帮扶工作队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扶贫开发制度。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条例》,认真抓好贯彻实施,结合实践依法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脱贫奔小康工作圆满收官。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