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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类考试专栏关于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3/9 13:55:35 浏览:173

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

电气技术

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铁道电气化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电机,电器,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程管理

管理工程

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国际工程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

相近专业

航海技术

海洋船舶驾驶

海洋船舶驾驶

轮机工程

轮机管理

轮机管理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铁道运输,交通运输管理工程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汽车运用工程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自动化

流体传动及控制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工业自动化

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

自动化

自动控制

自动控制,交通信号与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动控制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

飞行器自动控制,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

核工程与

核技术

核技术

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

核工程

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园林

观赏园艺

观赏园艺

园林

园林

风景园林

风景园林

工商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工商管理

投资经济

投资经济管理

技术经济

技术经济

邮电通信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其他

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注: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

附件3

咨询服务电话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1880029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12333(或查询www。tzrsks。com报名文件)

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1

省直考区(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025-51868911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025-68788058,cltj@njrsks。net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

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9-85681918,czrsks@163。com

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2-69820597

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0515-80500738

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

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0527-84359049

附件4

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日期

工作计划

3月14日9:00-23日16:00

各设区市及省直考区组织报名工作

报名网址详见各设区市人事考试网及“江苏建设人才”网。

3月25日前

各考区上报抽查人员名单、考点名称、地址及考场标准等信息项。

3月15-27日

考生网上缴费。

4月13日前

向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上报试卷预订单。

5月29日-6月2日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6月2日

各考区领取卷(卡)。

考试时间

6月3日

0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公路、矿业)

13∶30~1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筑、公路、矿业)

16∶0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筑、公路、矿业)

6月4日

0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市政、水利)

13∶30~1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机电、市政、水利)

16∶0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机电、市政、水利)

6月5日

各考区答题卡、纸送省。

9月初

公布考试成绩。

9月上旬

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证书领取人员。

附件5

机考考场规则

一、在考试前20分钟,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带存储功能)、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三、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不得提前交卷。

四、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反者责任自负。

五、须保持考场安静,独立作答,不得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发生异常情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服从安排。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6

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一、南京、省直考区部分考点试行电子化考试作答方式。

二、考试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

三、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带存储功能)、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四、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不得提前交卷。

五、登录考试系统后,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

六、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违反考场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者责任自负。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九、提前在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十、提前一天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前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在考试当天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点,避免影响正常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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