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考核奖惩。财政部门会同科技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苏科贷”进行年度考核和绩效管理,重点考核贷款投放规模、支持企业数量、融资成本、审贷效率、不良贷款率、履约情况等。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依托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专版、“苏科贷”备选企业库信息系统等,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入库备案、贷款投放、风险补偿等实施线上管理。
(四)强化统筹协调。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统筹协调地方财政、科技部门和合作银行共同推进“苏科贷”工作,定期协调地方科技部门推进企业入库及入库企业信息更新工作,加大对合作银行科技创新培训力度,协助并推动合作银行打造一批专业化的科技金融人才队伍。
(五)做好政策衔接过渡。原“苏科贷”和原“科技贷款资金池”贷款,按照原合作协议进行风险责任分担。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原“苏科贷”和原“科技贷款资金池”合作金融机构可按照本方案重新申请参与。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4号)及有关合作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