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者流量一旦达到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核定的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时,旅游景区应当提前发布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旅游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保障旅游者人身安全。
在《草案修改稿》中,对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规定做了补充完善,要求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开展救援,并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为了保障旅游者的监督权力,《草案修改稿》还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并公布投诉电话、网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