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江苏 > 百姓生活 > 正文

符合5项条件新就业大学生自己可去申请公租房

发布日期:2016/8/29 22:50:16 浏览:249

江苏公租房,符合5项条件新就业大学生自己可去申请公租房 大学生公租房申请条件、公租房申请条件、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8月16日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从17日起,常州将试行打开新就业大学生自行申请公租房的渠道。

此前,常州新就业大学生只能通过用工单位集中代办的方式申请公租房。据市住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到窗口咨询申请公租房政策的新就业大学生,在得知只能通过用工单位集中代办的方式后,仍继续办理此项业务的占比并不高。从住保中心跟踪调查结果看,原因主要有用工单位不愿代办,或是大学生更换工作单位而无法继续通过原单位申请等。

为此,常州谋求新突破,试行开通新就业大学生自行申请公租房的渠道。

据悉,申请公租房的新就业大学生需要同时符合5项条件:一是申请人具有常州市区户籍(含集体户),或持有常州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或《江苏省临时居住证》);二是申请人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含);三是申请人须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签署用工合同,并且缴纳社会保险费;四是申请人本人、父母、配偶在本市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公房;五是依法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可以低于同地段市场价70的价格承租政府兴建的公租房。今天起可到晋陵中路607号1号楼512室办理申请手续,政策咨询电话88873685,详情可登录“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http://fgj.changzhou.gov。cn/)住房保障在线服务查看。

目前,用工单位集中代办的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形式,同步保留。

《符合5项条件新就业大学生自己可去申请公租房》相关参考资料:
深圳大学生就业租房、大学生就业 大同、大学生就业 山西、大学生就业 太原、大学生就业、大学生就业难、南京大学生租房补贴、大学生就业报告、大学生就业观

最新百姓生活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