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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10/17 11:26:24 浏览:305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大家知道,我省是开放大省,开发区质量效益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开发区是我省经济的靓丽名片。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推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的起步之年。为了深入推进我省经济开发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推动我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前不久,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方面负责同志介绍我省开发区建设和《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是:省商务厅朱益民副厅长、省委编办钱亚东副主任、省发展改革委刘为东副主任、省科技厅蒋洪副厅长、省自然资源厅袁晓军副厅长、省生态环境厅王玉华环境监察专员、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张旻副主任。此外,各相关单位处室负责人也出席了这次发布会,并在前排就坐。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魏赟。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省商务厅朱益民副厅长发布新闻,二是请记者朋友们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现在,请朱益民副厅长发布新闻。

朱益民(省商务厅副厅长):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代表省商务厅,感谢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全省开发区工作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0〕7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就《实施意见》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我省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

开发区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富民的重要载体。在30多年的建设历程中,江苏开发区的质量效益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创造了全省1/2的经济总量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了4/5的进出口总额,吸纳了4/5的实际使用外资,是江苏经济的一张靓丽名片。

今年以来,面对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全省开发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力保重大项目不暂停、招商引资不断线,为全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和坚实保障。1-8月,全省开发区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17997.0亿元,“四上”企业营业收入107984.5亿元,经济运行逐步回升;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84.4亿元,同比增长6.7,高于全省4.9个百分点,占全省62.4;完成税收收入3451.1亿元,同比增长9.6,高于全省12.2个百分点,占全省67.1;引进1274家外商投资企业,完成实际使用外资164.2亿美元,同比增长9.7,占全省82.6;进出口总额3123.9亿美元,占全省77.9,其中出口1865.3亿美元,进口1258.6亿美元。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也是推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的起步之年。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进一步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无论是对于经济开发区自身改革创新发展,还是对于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9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围绕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出了24条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娄勤俭书记和吴政隆省长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创新推动开发区改革发展。

我厅认真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会同省有关部门逐条研究细化,于2019年12月底形成了我省《实施意见》初稿。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以及推进开发区去行政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形势发展变化,我们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认真总结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和稳外资稳外贸的经验做法,对《实施意见》进行多轮修改完善,先后4次听取各设区市、省各相关部门和部分开发区的意见建议,形成了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修改后印发。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实施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开发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深度融入“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彰显开放底色,激发改革活力,强化创新驱动,注重分类指导,推动全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为全省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勇当我国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加快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提供坚强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5方面20条政策措施:

(一)高水平推进开放合作方面,提出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强化投资促进工作、提升对外贸易质量、加强对外合作交流4条政策措施。包括支持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对重大外资新设或增资项目给予奖励,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关税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全覆盖,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等内容。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提出优化机构职能设置、创新建设运营模式、促进整合优化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4条政策措施。包括分类推动开发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管委会大部门制改革,提高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益,加大放权赋能力度,深化区域评估改革等内容。

(三)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提出培育自主可控优势产业集群、推动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推动发展数字经济、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进园区绿色发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7条政策措施。包括全力做好补链强链固链,优先扶持重大研发类项目,开展大数据产业园创建工作,支持建设商务创新区等内容。

(四)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方面,提出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吸引集聚高水平人才3条政策措施。包括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开发区财政自主权,加大政策性资金投放力度,加大力度引进 等内容。

(五)加强协调配合方面,提出强化统筹推进、注重考核引导2条政策措施。包括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完善考核办法,对成绩突出的开发区予以奖励等内容。

总体看,我省《实施意见》既全面落实国家文件精神,又紧密结合江苏实际,体现了“四个突出”:

一是突出分类指导。我省《实施意见》将国家文件精神扩大至全省经济开发区,并针对国家级和省级不同层级、不同管理类型和发展阶段的经济开发区,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比如,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中,对处于起步阶段、区域范围相对独立的经济开发区,托管代管乡镇(街道)的经济开发区,以及经过多年发展、产城融合度较高的经济开发区,首次提出“分类菜单式”改革路径。

二是突出开放发展。要求经济开发区在全力稳外贸稳外资的同时,着力优化外贸外资结构,提高制造业利用外资比重,提高对外贸易质量。重点引进跨国公司总部等功能性机构,探索建设外资总部经济集聚区;强化投资促进,对重大外商投资新设或增资项目,各地可按照其对地方经济社会综合贡献度给予奖励;对招商一线岗位人员,可实行特岗特薪。支持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关税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全覆盖,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完善经济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对成绩突出的开发区给予资金支持、优先申报国家级经开区等奖励。

三是突出改革创新。《实施意见》提出经济开发区要聚焦主责主业,优化机构职能设置,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职能机构以下原则上不再设管理层级,编制、岗位和资源向招商引资一线和服务企业一线集中。开发区国有公司如参与招商引资项目,须全面做好论证评估和风险防范,规范履行决策程序,防止国有投资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益。允许开发区开发运营主体在境内外上市、发展债券融资。有序推进整合优化,实行“开发区 功能园区”“一区多园”模式,被整合的园区管理机构可调整为职能机构性质的管理办公室。加大放权赋能力度,借鉴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经验,推动相关领域省级管理权限下放。深化开发区区域评估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突出产业升级。《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打造自主可控优势产业集群,推动产业链补链强链固链。支持建设重大科技平台等创新载体,对区内重大研发类项目给予优先扶持。推动发展数字经济,支持建设5G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经济开发区建设商务创新区,提高服务业层级和水平。推动经济开发区绿色安全发展,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率、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三个100”。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落实,将全省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践行新发展理念和培育发展新动能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和便利创业创新的示范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区、深化改革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一是狠抓政策落地。研究制定配套措施,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存在的矛盾问题,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二是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推动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管理类型的开发区开展管理体制改革,促使开发区明确职能、统一权责、提高效能。三是加快推进改革。联合省有关部门,再赋权一批契合开发区实际需求、有利于高质量发展、能够接得住用得好的审批事项给经济开发区,全面推行省级经济开发区行使县(区)经济管理权限,试点探索赋予设区市经济管理权限,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四是强化考核引导。优化完善全省经济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真正把考核压力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

刚刚出台的《实施意见》,为新形势下全省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增添了新的动力。恳请新闻界各位朋友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省开发区工作,为推动全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更加有力的舆论支持。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朱益民副厅长。下面,记者朋友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供职于哪家媒体,以及提问哪位负责人。

新华日报记者:我是新华日报记者。我想向省发改委刘副主任提问。省发改委在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和推动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方面有哪些具体的考虑?

刘为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谢您的提问。现代服务业是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导,推动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发展,是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推进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系列文件精神的重要内容,我委结合自身职能,重点从以下三方面着手推进。

一是支持经济开发区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今年以来,全省新认定34家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我们鼓励经济开发区聚焦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商务服务等领域,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做强做特。加大省服务业重点项目组织推进力度,今年全省共安排150个省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新增投资1163亿元,我们将跟踪推进经济开发区内服务业重点项目投资建设,营造新增长点。加快培育建设主导产业鲜明、辐射效应显著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二是推进经济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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