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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开拓海外文化市场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6/11/25 15:38:14 浏览:454

机构,扩大境外优质文化资产规模。鼓励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带动上下游相关企业抱团“走出去”,建立差别化经营体系,实现优势资源有效配置。引导企业在开展市场经营的同时,做好正面宣传江苏、提升江苏对外形象工作。

--重点布局:鼓励文化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互联互通和文化交流,提高新兴国家市场占比,巩固欧美、日韩等地市场,实现对外文化贸易与投资的相互促进、协同发展。

--开拓方式:坚持共同发展、互利共赢,具体分析目标市场各自的资源禀赋结构、经济社会文化背景和发展需求,充分考虑双方合作基础,鼓励文化企业通过我国和各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种形式在境外兴办实体、设立分支机构。搭建展会促进平台,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参加境外各类文化艺术展览、展示和展销活动,促进江苏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二)共同行动

1.主体壮大行动

(1)鼓励和支持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对外文化贸易业务,并享有同等待遇。鼓励和支持苏州、南京江北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把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列入重点工作,培育壮大文化服务贸易企业,打造特色文化服务品牌。(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非特殊说明,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动我省更多文化企业和项目进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到2020年入选总数达到50个左右。(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3)参照国家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定期发布《江苏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江苏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2020年目录内入选企业和项目总数达到100个左右。(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载体建设行动

(1)依托省内现有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等,建设20个左右具有一定出口规模、出口潜力较大、出口配套条件较好的省级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示范区),具体办法另行制定;适时创建国家级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示范区)。(省文化厅、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以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为基础,逐步在美、欧及我周边国家和地区建设一批文化贸易平台,形成合理布局。(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3.展会开拓行动

支持文化企业参加境内外重要国际性文化展会和文化活动,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产业交流合作。在年度贸易促进计划中,逐步增加对外文化贸易展会占服务贸易展会的比重,到2020年达到40左右。对文化企业参加列入省商务厅年度贸易促进计划展会的参展费用给予适当补助。(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4.餐饮文化推广行动

在有关国家和地区举办的“感知江苏”系列活动中,举办淮扬菜美食文化周,叫响“淮扬味、世界品”口号。制作多语种宣传片,加强对外宣传。支持江苏餐饮企业在文化部建成的境外中国文化中心内开展淮扬美食文化体验活动,通过举办江苏国际餐饮博览会等活动,为江苏餐饮文化走出去打好基础。(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分工负责)

5.服务保障行动

(1)将对外文化贸易纳入文化领域各类专项资金和基金、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等的重点扶持范围,将文化科技纳入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省商务厅、省文化厅每年分别拿出1000万元资金,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以及各地商务、党委宣传、文广新部门每年分别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对外文化贸易展会促进活动、各类平台载体建设等。用足用好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国家文化扶持资金。(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分工负责)

(2)加强对外文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鼓励打造对外文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挥好各驻外使领馆、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我省驻外经贸代表处等机构的作用,及时发布国际文化市场动态和国际文化产业政策信息,加强对海外文化产业、市场的深度分析和国内外案例介绍。充分发挥对外文化贸易行业商协会作用,推动成立江苏省国际商会文化贸易专业委员会。(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分工负责)

(3)加强对外文化贸易领域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开展文化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及时提供海外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及适用等方面咨询,支持文化企业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省文化厅、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分工负责)

(4)加强对外文化贸易人才培训,积极与高等院校和文化企业加强合作,在境内外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班、研究班等,对文化贸易从业人员和基层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将对外文化贸易人才纳入“五个一批”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养创意设计、编创译配、国际营销人才,多渠道吸引海外优秀文化人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商务厅分工负责)

(5)在现有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基础上,增加相关指标,构建比较完整的对外文化贸易统计体系,不断提高对外文化贸易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统计局、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附件:1.翻译工程

2.人才培训项目

3.重点境外文化展会信息表

附件1

翻译工程

一、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每年加大资助翻译出版优秀长篇小说等文学作品的力度,每年引导鼓励翻译10部以上优秀江苏作家作品。(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二、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江苏影视剧译制项目:对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项目,选择反映中国现实、优秀文化、主流价值的江苏影视作品,译配成丝路国家当地语言,通过商业营销、广告时段置换、节目交流等形式,在丝路沿线主流电视台播出,以促进文化互鉴、人文交流、涵养市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三、中非影视合作工程江苏影视译制项目:对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非影视合作工程,以影视节目为载体,选择反映中国现实题材、平民生活、主流价值的江苏优秀国产电视剧、电影、动画片、纪录片,译配成非洲本土语言在非洲主流媒体、开路频道、黄金时段播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鼓励出版企业在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带动下,向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输出经典作品,以西方主流社会读者为对象,向国际市场推广我国、我省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当代中国形象、江苏形象。(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五、丝路书香重点翻译资助项目:继续引导鼓励外向型中国优秀出版物面向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翻译出版。实施分级分类分档资助,加大对重点项目资助力度。翻译出版一批覆盖广泛、影响深远的畅销书和长销书,打造一批知名品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六、中外图书互译计划:针对我省出版计划,依据我国政府间互译协议,按照政府资助、出版企业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认真遴选一批图书互译出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附件2

人才培训项目

一、针对“走出去”以及图书互译、图书推广过程中遇到的语言瓶颈和传播能力提升的需要,积极参与文化部组织的中国文化对外翻译与传播能力建设研修班。培训对象为对外文化传播、交流、贸易、外宣、产业、翻译界专业人才和业务骨干。(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二、制定对外文化人才培训计划,实施高层次对外文化人才和急需人才培训工程,通过与国内外知名高校联合办学、定向培养,举办专题培训班、专业进修班、业务研讨班等途径对高层次人才、急需人才和业务骨干开展分类培训。每年组织包括对外文化人才在内的“五个一批”人才海外培训班和青年文化人才培训班。优先推荐对外文化人才参加省人才办和省人社厅组织的人才培训。支持文化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加快培养一批对外文化人才。与南京大学共建新闻传播学院,适当增加研修班学员中对外文化人才比例。(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开拓海外文化市场行动方案》相关参考资料:
江苏省海外企业、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开拓海外市场、湄公河行动海外票房、美的海外市场开拓、湄公河行动 海外、行动方案、铸安行动实施方案、国家适应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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