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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用新征税系统切换期间买房税款暂不能缴纳

发布日期:2016/9/26 14:10:06 浏览:371

江苏国税,江苏启用新征税系统切换期间买房税款暂不能缴纳 延期申报缴纳税款申请、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税款缴纳方式主要有、买房时要缴纳实际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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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昨天,记者从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江苏国税、地税部门将于10月8日起正式启用新的税收征管系统

昨天,记者从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江苏国税、地税部门将于10月8日起正式启用新的税收征管系统,即金税三期优化版。新旧系统切换期间(9月22日18:00至10月8日8:30),除少数业务外,全省各办税服务厅、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车辆购置税征收中心等对外办税场所将暂停办理有关办税业务。

这意味着,在此期间买房、买车等所有税款将暂时不能缴纳。不过,全省各市情况可能不同。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地税局了解到,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将于9月30日12:00起暂停发票领用等多项业务,10月8日8:30恢复。其他各市具体情况,可参考各市税务部门的具体公告内容。同时,提醒广大纳税人提早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新旧系统切换期间,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可正常办理以下业务:

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含自助、窗口),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的办税服务厅报送(国税);二是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入税控系统的卷式发票)抄(报)税(国税);三是出口退(免)税单证业务;四是咨询业务。

此外,国、地税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厅可正常提供网开发票(国税)、网上咨询两类服务。

《江苏启用新征税系统切换期间买房税款暂不能缴纳》相关参考资料:
逃避缴纳税款、电费缴纳 江苏、江苏启用新征税、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公共资源交易、江苏阳光、江苏银行江苏移动、江苏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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