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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涟水县民政局全面加强孤儿养育工作-江苏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11/8 18:07:40 浏览:264

【中国网】江苏消息(记者石勇通讯员严忠诚陶可钦王梅)今年以来,江苏省涟水县民政局多举措加大孤儿保障力度,提高孤儿养育水平,全面提升全县孤儿养育质量。

建立孤儿养育研判制度。明确要求局机关业务主管科室及各乡镇民政办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建立研判解决孤儿养育工作制度,定期研究孤儿养育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部门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准确核查界定孤儿类型。为奠定孤儿养育良好基础,该局明确了要抓好以下四类对象的养育工作:孤儿监护人家庭极为贫困,基本生活费使用、养育质量效果差的孤儿要及时纳入养育;无明确监护人且居无定所的孤儿要重点养育,根据孤儿意愿及实际情况,符合条件的送入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集中供养;原养育家庭环境较差、家庭不和睦乃至有家庭暴力的孤儿要跟踪养育;监护人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孤儿要督促养育。全县累计落实共有各类孤儿637名,其中:社会分散供养孤儿617名,社会福利机构养育孤儿20名。

加强孤儿档案管理。该局通过建立孤儿台账,收集整理了孤儿父母死亡证明、失踪证明、精神病疾病证明、弃婴报案及捡拾证明、入院登记表、信息审核表、有监护权的亲属放弃监护权的承诺等有关孤儿身份证明;收集整理好孤儿体检表、残疾证或以往就医有关病历档案等有关健康证明;收集整理好孤儿低保、医保、新农合等相关保障手续。进一步掌握全县孤儿的基本信息清楚,孤儿档案资料齐全,保障孤儿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全面提高孤儿养育标准。该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孤儿保障工作意见》的要求,为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从今年7月1日起,再度提高孤儿养育标准,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607元提高至177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966元提高至1080元,今年将累计发放孤儿养育费用56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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