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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6/5/12 16:40:02 浏览: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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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我校招生计划全部为本科专业,学制均为4年。

2、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表。

三、招生语种

英语、商务英语、翻译和日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因教学条件所限,其它专业考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体检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志愿均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其中英语、商务英语和翻译专业以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3、报考我校英语、商务英语和翻译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满分计)。

4、报考我校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需要加试美术,如果美术加试不合格,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5、音乐类和美术类专业录取时的专业成绩采用所在省相应省统考成绩。

六、收费标准

执行江苏省统一制定的高校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表。

七、学历、学位证书颁发说明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奖学金设置情况及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

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奖项,学生授奖面在40以上,获奖金额每人每学年200-8000元不等;学校设有学生勤工助学基金,每月报酬150-400元不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其中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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