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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吴偕林任上海法制办主任行政法领域专家[图]

发布日期:2016/4/26 7:51:12 浏览: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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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人事观察_法官吴偕林任上海法制办主任,是行政法领域专家

这就意味着,以前一直坐在审判席上的新任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偕林,很有可能在未来坐上“被告席”,代理市政府应诉“民告官”案件。

江苏市法制办

图片说明:吴偕林

解放日报·上海观察记者获悉,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吴偕林为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今天下午,吴偕林正式履新。

公开资料显示,吴偕林1968年10月出生,籍贯江苏泰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在职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1993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13年6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4年12月任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

被称为“实务界专家型法官”的代表

2009年,时任上海市高院办公室主任的吴偕林曾获得第四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在这次评选活动中,媒体公开刊载其个人简介,曾对他这样评价:“长期从事行政法领域审判实践及理论研究,是该领域知名法官,是实务界专家型法官的代表人物”、“宽广的学术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严谨的治学精神成就了吴偕林的法律人生,使他成为新时期知识型法官的代表。”

据介绍,吴偕林的主要研究领域是中国行政诉讼制度、行政法理论以及行政与民事关联问题等。他多年来承接了大量上海市法院系统的调研课题,形成一批调研成果,被上海法院乃至全国法院系统大量采纳,用于指导审判实践,推进法制完善。

三中院和知产法院首任院长

此后,吴偕林屡获提拔。2013年6月20日,吴偕林任市高院副院长。2014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成立,成为全国第一个挂牌的跨行政区划法院,吴偕林成为上海三中院和上海知产法院首任院长。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是全国首批知识产权法院之一,对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成立当日,吴偕林曾对媒体公开表示,两家法院将站在高起点上整体性考虑和系统性设计,全面落实司法改革的要求,承担起先行先试的责任。

三中院设立8个月后,2015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吴偕林在发布会介绍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工作运行情况。吴偕林详细介绍了深化专业化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阳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设等方面的试点探索和设想。

转换角色,可能坐上“被告席”

此次出任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偕林离开长期工作的法院系统,进入一个新的领域。

前任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今年1月13日调任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并在随后举行的江苏省人代会上,当选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一职则空缺至今。

江苏市法制办

图片说明:前任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

政府法制办是负责本级政府法制工作的办事机构,属于一级政府的直属机构。有意思的是,在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开的“主要职责”中有一项是“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代理市政府参加行政诉讼应诉,承办市政府行政赔偿案件;监督、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

在被称为“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推动“一把手”出庭应诉是一项重要举措。但当前“一把手”出庭率并不高,而要求所有案件都由“一把手”出庭也不现实,因此多数情况是,以一级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会由法制办代理参加应诉。前任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以及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都曾走上“被告席”,代理市政府参加行政诉讼应诉。这就意味着,以前一直坐在审判席上的新任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偕林,很有可能在未来坐上“被告席”,代理市政府应诉“民告官”案件。

《法官吴偕林任上海法制办主任行政法领域专家[图]》相关参考资料:
吴偕林、国务院法制办、法制办、政府法制办、南京市 市法制办、苏州市 市法制办、济南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法、阳泉 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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