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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6/4/1 21:14:09 浏览:240

9、录取规则:

今年我院招生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优秀退伍军人录取分别单独进行。录取工作由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全面汇总考生档案资料后,依据招生名额分配方案和有关要求,对政审、体检双合格的上线考生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志愿优先。依据各设区市的文(理)科名额分配数,按照先第一志愿,再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第五志愿的顺序录取。

2、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

(2)对优秀退伍军人采取综合加权折算排序。为提高退伍军人新生的文化基础起点,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和毕业后就业竞争力,对退伍军人考生的成绩进行综合加权折算排序,计算出综合总成绩。加权折算后,文化分(语文、数学、英语)由450分扩大为600分(占总成绩的80);军事分(射击、投弹、3000米长跑)由300分压缩为150分(占总成绩的20),以此确定排序。综合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总成绩=文化分×1.333 军事分×0.5

优秀退伍军人综合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数学、军事技能、语文、英语。数学和英语有一门达不到70分者不予录取。

3、各县(市、区)总量控制。

每个县(市、区)录取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优秀退伍军人人数均不超过1人。但专武干部编制在30人(不含)以上的县(市、区),符合以下条件可最多录取2人:出现优秀退伍军人录取空白时,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情况录取2人;出现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空白时,优秀退伍军人可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情况录取2人。

为确保总量控制的落实,当某设区市的文、理科高分考生(指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出现在一个县(市、区)时,录取本设区市排序靠前的文、理科考生;两人排序相同时,录取超出省定第二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分多的文、理科考生。

4、招生计划调整。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与优秀退伍军人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转。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中,当某设区市文科合格生源不足时,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将剩余计划转入理科,出现理科合格生源不足时可将剩余计划转入文科,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县(市、区)总量控制”的原则,录取该设区市尚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生源仍不足时,则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县(市、区)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录取尚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

优秀退伍军人招生中,当出现某设区市合格生源不足时,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县(市、区)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录取尚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

10、学费标准:4400元/年。

1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证书种类:本科。

12、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大龙驹坞路1号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教务处

13、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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