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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障农民工工资严重欠薪企业将入“黑名单”

发布日期:2016/2/28 2:37:52 浏览:303

中新网南京1月12日电(盛捷)1月12日,江苏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副局长、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总队长经洪斌表示,江苏多部门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重欠薪企业将入“黑名单”。

当天,江苏省人社厅联合多个部门举行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新闻通气会”,公布了江苏出台《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意见》。

“近年来,江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突出表现在建筑领域。”经洪斌解释,建筑领域劳动用工管理相对混乱、工程款与工资相交织,平时只支付生活费、年底集中结算的传统支付模式导致欠薪在岁末年初集中发生,部分加工制造行业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欠薪。

为从源头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江苏出台《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建筑、交通、水利等建设领域和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重点建立实名制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单独列支、银行定期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在《关于建立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意见》内明确了四类严重欠薪行为:用人单位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二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三个月以上且拒不改正的;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追诉标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人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拒不垫付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或分包人拖欠劳动者工资且拒不改正的。

“用人单位存在上述四类严重欠薪行为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上传至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推送至相关部门,通过信用记录、披露、约束,加大市场主体失信违法的成本。”经洪斌表示要使欠薪企业“一处欠薪,寸步难行”。(完)

编辑:王进

关键词:欠薪;黑名单;意见;企业工资;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发包人;约定支付

说两句

春节即将到来,贵州省各级工会近期陆续启动了以帮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的维权帮扶大行动,有维权诉求的农民工可及时拨打12351职工维权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2016-01-1016:00:20

两节期间严查欠薪恶意欠薪你摊上大事了,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提出要求。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恶意欠薪案件,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

2015-12-2414:12:00

据了解,当前我国欠薪案件早发、多发,案件数量和欠薪金额大幅上升。前三季度,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同比增长超三成,其中绝大部分仍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并有向加工制造业等其他领域扩展的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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