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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局深化细化统计监督举措云南总队学懂弄通走好赶考路

发布日期:2022/4/17 8:04:12 浏览:100

来源时间为:2022-04-14

本报讯日前,由江苏省统计局组织起草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江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以来,江苏省统计局迅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把学习领会《监督意见》、推进统计监督任务落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抓紧抓实,并就《监督意见》的实施组成文件起草专班,赴全省13个设区市开展调研,通过座谈、走访听取意见和建议,草拟初稿。3月下旬,江苏省常务副省长费高云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实施意见》起草情况汇报。根据专题会议提出的修改要求,江苏局对《实施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近日在江苏省委深改委会议上审议通过。

《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监督意见》部署要求,结合江苏省实际,针对统计监督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深化细化落实举措,体现江苏特色,力求把任务要求全面、具体贯彻到位。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领导三部分,明确了6个方面21项工作任务:一是压实责任推动整改,着力提升统计督察效能;二是健全机制严肃惩治,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三是量化评估揭示风险,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四是完善制度优化方法,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五是深化改革夯实基础,提升统计监督服务保障水平;六是贯通融合统筹衔接,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

据悉,江苏省统计局将认真落实《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做好宣传解读,推动统计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张桂敏吴琪

又讯近日,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努力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的不竭动力,奋力在新的赶考之路上交出优异答卷。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懂弄通“五个必由之路”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对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部署了9个方面重点工作,为做好今年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路径,云南总队要结合国家调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努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调查保障。

会议指出,中央一号文件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对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大部署,对于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云南国家调查队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立足本职工作,从粮食产量、生猪生产、贫困监测、农民收入、物价水平等方面入手,找准关注点,在客观反映指标运行的同时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的信息分析服务。

会议要求,云南国家调查队系统要积极落实全国统计法治工作视频会议工作部署,客观梳理统计法治工作环境,找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压实法治责任;进一步弘扬斗争精神,提高统计执法震慑力;进一步强化精准普法,推动优化统计法治氛围;进一步注重贯通协同,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力提升统计法治工作能力。赵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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