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听时间: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高建军(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先生:春节期间我和朋友聚会一起吃饭,饭后因为我喝酒了不能开车,就找其中一个未喝酒的朋友开车,车上还有一个朋友,但是在回家途中,车子撞到了隔离墩上,导致我们三人不同程度受伤,请问我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吗?
高律师:因为朋友代驾是无偿的,所以这种情况属于无偿帮工法律关系。如果你朋友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的,则你朋友对损害情况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的,则应由你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酒店代驾的,应按照消费合同处理;如果是由代驾公司代驾的,应按照委托合同处理;如果是雇人代驾的,应按照雇用关系处理。
9日接听《律师在你身边》(025)96096-1-1的是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董云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