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7-10-09
股票代码:000518股票简称:四环生物公告编号:临-2017-47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45号),现将决定书内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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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提供连带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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