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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16/9/29 20:09:10 浏览:454

江苏有限公司,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权益变动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03519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16-062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收到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苏新”)的通知,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华泰苏新已于2016年9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买入公司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交易价格为24.12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前,华泰苏新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华泰苏新持有公司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其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华泰苏新的基本情况

华泰苏新系股份有限公司的直接投资子公司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并管理的有限合伙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宁远路1号10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伊犁华泰瑞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陈刚)

出资额:190,000万元

出资结构:(1)伊犁华泰瑞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出资比例0.05;(2)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46,900万元,出资比例24.68;(3)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0万元,出资比例15.79;(4)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0万元,出资比例15.79;(5)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万元,出资比例10.53;(6)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万元,出资比例10.53;(7)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0万元,出资比例5.26;(8)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0万元,出资比例5.26;(9)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0万元,出资比例5.26;(10)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5,000万元,出资比例2.63;(11)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5,000万元,出资比例2.63;(12)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出资比例1.5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2MA775KD51H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期限:2016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18日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1号楼10层

邮政编码:210000

联系电话:025-83387839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华泰苏新已经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出具了相应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9日

股票代码:603519股票简称:立霸股份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股票简称:立霸股份

股票代码:603519

信息披露义务人: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宁远路1号108室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1号楼10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6年9月27日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立霸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立霸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宁远路1号10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伊犁华泰瑞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陈刚)

出资额:190,000万元

出资结构:(1)伊犁华泰瑞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出资比例0.05;(2)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46,900万元,出资比例24.68;(3)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0万元,出资比例15.79;(4)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0万元,出资比例15.79;(5)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万元,出资比例10.53;(6)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万元,出资比例10.53;(7)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0万元,出资比例5.26;(8)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0万元,出资比例5.26;(9)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0万元,出资比例5.26;(10)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5,000万元,出资比例2.63;(11)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5,000万元,出资比例2.63;(12)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出资比例1.5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2MA775KD51H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期限:2016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18日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1号楼10层

邮政编码:210000

联系电话:025-8338783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关系

华泰苏新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直接投资子公司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并管理的有限合伙企业,其控制关系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泰苏新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除上述外,陈刚先生的其他主要任职包括:在伊犁华泰瑞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在伊犁华泰瑞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在南京华泰瑞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在南京华泰瑞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前述人员最近5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泰苏新不存在拥有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于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16年9月27日,华泰苏新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立霸股份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立霸股份总股本的5.00,受让价格为24.12元/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泰苏新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立霸股份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华泰苏新持有立霸股份8,000,000股股份,占立霸股份总股本的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泰苏新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4、中国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文件备置地址: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立霸股份办公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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