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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数控:拟收购股权所涉及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16/3/18 8:15:29 浏览:6047

再扩张,在此基础上正常经营进行预测(未考虑公司可能在未来筹建的其他生产基地带来的扩张效益);

(9)在未来的经营期内,评估对象的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本评估所指的财务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经营或建设性资金而发生的成本费用。本次将借款视同为维持正常经营的一种经常性的融资需求,这种经营性资金需求将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在未来的经营期内保持不变。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7化或变化较大,但总额较小,评估时不考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付息债务之外的其他不确定性损益;

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10)江苏锦明于2012年8月6日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232000371,有效期3年),有效期三年,享受所得税率为15的税收优惠政策。至评估基准日,江苏锦明已向江苏省科技厅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与企业相关部门沟通,江苏锦明本次申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能性较大,且后续复审也能顺利通过。因此,我们假设在可预见的未来(至2019年底),江苏锦明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此后,企业所得税率恢复为25。

若将来实际情况与上述评估假设产生差异时,将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报告使用者应在使用本报告时充分考虑评估假设对本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评估结论

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评估准则,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履行了资产评估法定的和必要的程序,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现值法对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采用资产基础法方法评估后,对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在2015年6月30日这一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反映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18,633.939,223.55589.626.83

非流动资产22,780.536,275.133,494.60125.68

其中:固定资产32,219.932,880.53660.6029.76

无形资产4523.253,358.082,834.83541.77

递延所得税资产537.3436.51-0.83-2.22

资产总计611,414.4715,498.684,084.2135.78

流动负债73,708.463,708.46--

非流动负债83,100.003,100.00--

负债总计96,808.466,808.46--

股东权益104,606.018,690.224,084.2188.67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8

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由上表表明,被评估单位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在2015年6月30日的评估结果为:总资产评估值15,498.68万元,评估增值4,084.21万元,增值率35.78;总负债评估值6,808.46万元,无评估增减值;股东权益评估值8,690.22万元,评估增值4,084.21万元,增值率88.67。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对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得出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为28,074.42万元,较账面净资产增值23,468.41万元,增值率509.52。

(三)评估结果的分析选择

上述结果表明两种评估方法有一定差异,原因主要是: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而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产出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在如此两种不同价值标准前提下产生一定的差异应属正常。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评估结论,理由是:资产基础法很难把握各个单项资产对企业的贡献,更难衡量企业各项单项资产同技术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出的协同效应,即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收益法重点关注的是企业整体的盈利能力,既包括各项可确指资产带来的收益,也涵盖了不可确指资产带来的收益。

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8,074.42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是在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财务报表已经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的,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是本次评估的重要依据。

2、为了本次评估(主要在收益法上),我们采用了一些上市公司的有关财务报告和股票交易数据。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告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的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数据的事实,并不代表我们表达任何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9

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3、本次评估结果是为本次评估目的服务,根据公开市场原则和一些假设前提下对评估对象的公平市场价值的评估。本次评估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未来营业收入预测是建立在被评估单位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上述营业收入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在此提醒委托方和相关报告使用人,本评估机构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

4、本次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是建立在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基础上,其盈利预测数据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对其提供资料和预测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本评估机构对其预测的合理性进行了必要的复核。

根据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锦明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江苏锦明2015、2016、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业绩目标,其中:2015年业绩目标为不低于2,210万元、2016年业绩目标为不低于2,865万元、2017年业绩目标为不低于3,715万元,如江苏锦明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每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达到上述同期承诺净利润数,则江苏锦明股东需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补偿。

5、江苏锦明于2012年8月6日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232000371,有效期3年),有效期三年,享受所得税率为15的税收优惠政策。至评估基准日,江苏锦明已向江苏省科技厅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与企业相关部门沟通,企业本次申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能性较大,且后续复审也能顺利通过,因此,我们假设在可预见的未来(至2019年底),江苏锦明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此后,企业所得税率恢复为25。根据上述假设,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28,074.42万元。如果2015年江苏锦明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率计算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6,642.04万元,评估结论减少1,432.38万元,差异率为5.10,敬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6、不是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胜任的有关事项:涉及鉴定环境危害性和合规性、建筑结构强度测定、建筑面积测量、房屋建筑物沉降测试、白蚁蚁害监测、危房鉴定等,应由委托方聘请专业机构对该事项进行评定测算。

7、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本次评估的股权价值没有考虑控股权溢价和少数股权折价,也未考虑流动性折扣对股权价值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0的影响。

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8、除张家港锦丰镇华润新村南C区4幢201室房地产评估价值包含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外,其余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中均不包含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价值。

9、本次评估单项房屋评估值未考虑房屋办理产权证时交纳的相关税金。

10、本次房屋建(构)筑物评估未考虑相关负债及其他事项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11、江阴市南闸街道观山路2号厂区内构筑物的面积数据来源于施工合同、以及企业现场测量,若与专业机构测量的建筑面积不符,数据应作相应调整甚至重新评估。

12、办公楼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其建筑面积数据来源于施工合同、以及企业现场测量,若与专业机构测量的建筑面积不符,数据应作相应调整甚至重新评估。

13、2号车间、3号车间以及新车间均已抵押,他项权利证号为澄房他证江阴字第f201510820号和澄房他证江阴字第f201510818号,抵押登记日期2015年6月23日,房屋他项权利人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闸支行,抵押面积分别为6760.2平方米和9161.30平方米。

14、委估宗地已抵押,抵押设定日期2015年6月19日,土地他项权利人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闸支行,抵押期限自2015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18日。

15、本次评估未考虑各项实物资产评估值与账面值之间的差异可能带来的递延所得税的变化。

16、企业应交税费科目,待税务部门对其税收缴纳情况进行清算稽查后,评估结果应根据稽查结论作相应调整。

17、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殊书面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18、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范围以外的法律问题,未考虑特殊的交易可能追加的付出,也未考虑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市场变化情况,包括可能发生抵押、质押、担保、拍卖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9、本次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在本次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20、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在设定所评估的资产现有用途不变、持续经营条件下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1确定的市场价值,本评估结果是对2015年6月30日这一基准日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客观反映。

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2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22、本次评估是基于评估假设成立的前提条件下进行的,如评估假设发生变化或不再适用,将对评估结论产生重要影响或导致评估结论无效。

评估报告使用者按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使用时,应注意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本评估报告载明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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