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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4/26 13:52:12 浏览:168

来源时间为:2023-4-25

证券代码:603291证券简称:联合水务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3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322,061股,并于2023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2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04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80,898,543.00元变更为423,220,604.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80,898,543股变更为423,220,604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对《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拟将名称变更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91证券简称:联合水务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130,588,534.6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734,793.5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15,122,432.28元,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43,118,032.22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625,442.28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2.84。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次利润分配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主要因为公司处于业务快速成长阶段,对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这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具体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过去数十年,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规模、工业园区数量的增加和质量提高,以及城镇化水平的推进都不断提升供水和污水处理需求,推动水务行业快速高效发展。另一方面,随着节水提效、加大城镇污水设施建设、推进水费改革等政策的出台,为供水行业提标改造和城镇污水处理扩产提供巨大空间。与此同时,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对环境保护及生态景观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生态修复与重构开始加速,农村污水、流域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等水环境治理细分领域正逐步成为环保水处理业务重要的增量市场。水务行业市场规模处于持续增长态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紧盯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机遇,在继续大力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凭借自身国际化团队和运营优势,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稳步拓展新项目,培育新的利润增长源,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综合性、全方位的具有国内和国际影响力的优秀水务企业。

自成立以来,公司陆续取得多个地区的特许经营权并开展相应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公司根据协议中运营模式的不同,开展水务设施的投资、新建、运营、改扩建及日常维护等活动,并享有对所提供的合格的供水及污水处理服务收取合理费用的权利。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698.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1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11,187.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7。公司处于业务快速成长阶段,对资金需求量较大。

(四)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

鉴于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推动公司各项规划落地,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公司提出上述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市场开拓、研

发投入、日常经营及资金需要等方面,有利于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升股东长期回报具有重要意义。公司也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所作出的。预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既考虑了公司的当期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又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比例低于30具有合理性,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长期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比例低于30具有合理性。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91证券简称:联合水务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3,031.09万元置换截至2023年3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9,082,220.60元置换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3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322,06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8,007,277.4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425,438.0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04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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