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
外汇担保;外汇信用卡的发行;
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
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
股票
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
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
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
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
主要股东
为
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为财政
部。
否
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07
年
1
月
26
日
陈共炎
101.37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自营;
融资融券业务;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
产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销售
贵金属制品;有关监管机构
批
准的其他业务。
控股股东为
金
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为
:
中央汇
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否
(二)受托方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亿元)
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国有控股
)
)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
30,279.72
净资产
2,181.50
项目
2020年1-12月
营业收入
805.25
净利润
138.12
2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A
股股票代码
601881
)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
5,291.66
4,457.30
净资产
961.43
812.55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1-12月
营业收入
261.03
237.49
净利润
74.01
72.44
(
三
)上述理财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及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四
)
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
能
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损失的
情
况,上市公司
查阅了受托方相关工商信息及财务资料,
也关注
了与受托方有关的舆论报道
和相关信息,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
0
日
/2021
年
1
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9
,
913
.
1
3
323,122.89
负债总额
62
,
449
.
3
2
74,206.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9
,
658
.
8
6
239,53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
,
464
.
9
9
31,477.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
,
744
.
5
5
36,412.26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
1
3
,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比例为
4
.4
8
,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比例为
5
.
92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
率为
2
1
.
5
4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14
,
176
.
1
2
万元,本次购买
理财产品的金额占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91.70
。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
赎回
股份有限公司“金鹏
375
号
收益凭证”
,收回本金人民币
13
,000
万元整,取得收益
4,810,000
.0
0
元
。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
系到期赎回后继续购买。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
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
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
他流动资产
/
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
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理财产品发行
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
律及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不可抗力
风险)等。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并经
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
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
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履行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名称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
金额
实际收回
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
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15,000.00
15,000.00
598.36
2
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5,000.00
5,000.00
201.95
3
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00
10,000.00
405.00
4
银河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17,0
00.00
17,000.00
645.53
5
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5,000.00
5,000.00
173.92
6
南洋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4,000.00
4,000.00
165.55
7
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