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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来已降低社保缴费比例2.3个百分点

发布日期:2016/7/20 6:59:32 浏览:409

2013年以来,我省已先后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合计降低2.3个百分点,有效降低了企业人工成本压力。

失业保险方面,早在2013年8月,江苏在全国率先启动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至2。今年,全省失业保险费率又由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为1,个人缴费的比例为0.5。从2013年至今,共为企业和个人减少缴费162.9亿元。

工伤保险方面,2015年10月1日起,根据国家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对全省费率进行调整。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从原来的3个档次细化为8个档次。全省工伤保险的平均费率由1.2下降到0.9。经测算,每个月能够给企业减负1.8亿元。

生育保险方面,根据省政府要求,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全省13个市生育保险费率陆续降到了0.5。2015年,为企业减负11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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