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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告报告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0/28 13:43:23 浏览:77

面开展全面巡查,完成对东兴高速公路的全面巡查,组织开展江阴靖江隧道及南北接线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跟进审计监督,修订《局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实施办法》,持续加强对局管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等,每半年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畅通群众监督,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巡查举报电话、定期开展民主测评,对受理的信访举报、投诉认真进行调查核实。

(十三)关于“抓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用。深刻汲取典型案件教训,集中组织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编印3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常用法律法规,组织各部门、各党支部学习省厅编印的违纪行为典型案例以及中纪委、省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纪法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对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内容,对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自查。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有关要求,以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方面案例为素材,制作完成警示教育片《忏悔与警示》。组织局干部职工到江宁监狱开展警示教育,集中观看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片,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印发《关于建立纪巡审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采取纪律监督、巡查监督、信访监督、审计监督等方式,严查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行为,一旦查实,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二是深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整治。把收受礼品礼金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巡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等重大节假期日前,明文要求干部职工严守纪律规矩,守牢廉洁底线,自觉做到“十四个严禁”。局机关纪委和各工程项目党风廉政监督组把握“节点”亦是“考点”的特点,强化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条例法规为主要内容,开展“铸忠诚、守纪律、勇作为、做标杆”廉洁主题学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十四)关于“项目招投标表面程序合规、实质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技术审查,防范围标串标。在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评标办法中增加对围标、串标情况的认定。开标后对同批次招标项目多个标段所有单位的MAC码和IP地址进行排查,以防出现甲单位在A标段的MAC码或IP地址与乙单位在B标段的MAC码或IP地址一致的情形。如出现MAC码一致和IP地址一致的问题均提交评标委员会审定。

二是科学遴选专家,保障评标工作。对现有自选评标专家名单进行全面梳理,在局原特大桥梁、特长隧道自选评标专家名单基础上,按“具备评标专家资格、具有较高的技术能力、自主自愿”的原则进行调整,选定行业内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的专家进入自选评标专家名单,并经集体研究决策确定。与省数据局沟通协调,将选定的特大桥梁、特长隧道评标专家名单,纳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进行管理,专家名单及相关抽取、评标数据按省综合专家库系统数据安全管控标准、制度进行管理。在开展评标工作前,根据招标项目属性在省综合专家库相应的专业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标专家。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相关项目,在开展招标工作前,坚持“一事一授权”原则,在招标方案中明确是否采用自选评标专家,经局党组审议同意后书面报备省厅。

三是坚持客观评审,提升评标质效。结合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和局工作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完善评标定标机制、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完善局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明确客观量化打分因素和分值,按照招标标准文件及省厅信用管理规定,统一项目评分因素、分值和标准,除评标价、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建议书)外,主要人员、企业业绩、履约信誉等均已调整为客观分,切实提升评标质量效率,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

(十五)关于“项目现场管理权力大、制约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聚焦项目现场统筹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全面加强局机关对项目现场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健全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在制度规范、程序规范中提升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治理能力。内部管理运行方面,完成局《工作规则》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决策程序、会议制度、文件审批、作风纪律等要求,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权力运行;完成局《内设机构职责》修订,对部门职责分工进行调整,强化局机关业务处室对工程项目的统筹指导和服务协调;完成直管项目、监管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进一步明确省、市工作界面和职责分工;结合现场实际,指导现场指挥部制订指挥部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指挥部部门职责和内部管理流程,推动现场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工程关键环节管控方面,修订局《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合同管理规范》《工程项目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制定局《施工期常驻现场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变更审核、合同履约、计量支付等关键环节管理,加强对施工期常驻现场技术中心(质量中心、安全中心、测控中心、绿色环保中心等)管理。工程党风廉政监督方面,修订《局工程项目<廉洁合同履约考核实施办法》《局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制定《关于建立纪巡审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规定》《工程项目现场党风廉政监督清单(暂行)》《局党组关于落实工程项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等,切实把廉洁风险防控延伸到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神经末梢”,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二是聚焦工程关键环节监管,提升现场管理能力水平。针对工程质量安全、计量支付、造价控制、审计管理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对项目现场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现场指挥部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对在建项目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现场问题隐患、印发检查通报,督促现场落细落实质量安全管控措施,协同推进现场指挥部工作质量提升。修订《工程项目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增加计量的支付管理内容,明确计量与支付管理规则和审批流程,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局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造价控制审核职责,明确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确定与控制,明确概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调整等关键环节与流程指引,合理控制建设成本。邀请交通运输部专家开展工程造价审查和合同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工程造价审查能力和合同管理水平。加强跟踪审计对项目监管力度,组织召开审计座谈会,进一步明确指挥部和审计工作界面,强调跟踪审计独立性;加强跟踪审计对设计变更、征地拆迁等重点环节把关,真正发挥跟踪审计的监督作用,保障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提高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化水平。已对常泰、张靖皋、淮连扩建等18个在建项目,京沪扩建、建兴、连宿高速沭阳至宿豫段等3个已交工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对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聚焦设计变更规范管理,全面加强审核把关。修订《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明确变更分类、变更立项、费用审批、信息公示、考核监督等内容。强化设计变更归口管理,加强各项目变更立项和费用报审材料审核把关。规范设计变更程序,严格执行“先立项、后实施,先报审、后支付”原则,原则上未立项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未报审的设计变更不得支付。增加设计变更专题会议审查流程,一、二类设计变更须经局专题会议及局务会议进行研究决策,三、四类变更须经现场管理机构专题会议研究决策,进一步强化设计变更审核和集体决策。建立设计变更统计台帐,定期分析研判设计变更数据,对共性问题要求现场指挥部倒查勘察设计原始材料,严格按设计管理办法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提高设计水平,从源头减少设计变更。

四是聚焦权力行使监督制约,努力防范“围猎”风险。持续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廉洁管理标准化、廉洁履约考核等制度机制,紧盯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质量环保、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等专项监督。督促各现场管理机构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权力运行机制,全面历练提升管理人员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指导项目党风廉政监督组列席现场管理机构“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加强对重大事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进监督。开展咨询服务专项整治,对照6个方面重点内容,对局2022年度以来局第三方服务外包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并组织抽查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举措。强化党组专项巡查,将现场指挥部权力运行情况作为巡查重点内容,围绕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财经纪律、工程管理等方面,有序推进年度项目巡查,完成对9个直管项目质量安全环保联动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开展局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调研,正在推进限额以下和分散采购监管系统以及项目评审专用会议室建设,将委托社会机构代理采购及自行组织采购项目,全部从“线下”搬到“线上”运行,并在自有项目评审会议室开展评审,实现采购行为网上公开运行和全程可记录可追溯。

(十六)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多、随意性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采购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强化对外委托扎口管理,优化完善招标及非招标采购方式与流程、合同签订、支付等内容,切实规范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行为。修订局《内部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局机关和直属项目现场管理机构内部采购行为。修订《合同管理规范》,推动合同管理更加规范、更具备操作性。

二是明确检测费用列支范围。进一步加强工程决算费用的列支管理,严控费用列支范围,形成《关于管理费中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费用分析报告》。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检测项目和检测频率要求计列竣交工验收检测费用,不属于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的其他检测费用一概不列入竣交工验收检测费;在竣交工验收检测时,严格执行《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工程交(竣)工核验(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的通知》要求的检查项目和频率,确保列支费用的规范性。

三是加强科研项目规范管理。修订《科研项目管理规范》,明确质安处科研项目归口管理职责,增加科研项目分类管理、进度管理、承担单位确定和监督管理要求,对初步立项、项目承担单位的确定、立项、验收、报奖、经费支付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推动科研项目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强化科研立项专家审查,充分发挥专家审查把关作用,进一步提高立项的科学性、规范性。按照“零基预算”原则,从严从紧把控科研项目初步立项工作。

(十七)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刻认识“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意义,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重要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将学习范围扩大到各处室、部门及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今年以来共开展28次“第一议题”学习。健全“第一议题”学习机制,在新修订的《局党组工作规则》中进一步明确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局党组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明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等12个学习专题,稳步有序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着力提升理论学习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和实践性。2024年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围绕“两会”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学习教育等专题研讨10次,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开展现场研学1次。

二是提升学习高度和学习深度。局党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结合事业发展,科学选定研讨专题,探索情景式、论坛式、讲座式等学习方式,丰富形式“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赴龙潭长江公路大桥建设现场,就“发展新质生产力”开展现场研学活动,通过沉浸式、体验式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锤炼实干作风、砥砺担当能力,做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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