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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招标公告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4/15 18:10:10 浏览:251

来源时间为:2022-04-14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1]1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省及区级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信息化建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来龙灌区位于宿迁市宿豫区东部,涉及宿豫城区及14个乡镇(街道),灌区总面积109.75万亩,其中,耕地面积58.99万亩。设计灌溉面积52.5万亩。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整治3条,总长22.85千米,其中包含二干渠11.60千米,二干一分干渠8.45千米,周马支渠2.80千米;排(灌)沟整治2条,总长8.87千米;河、渠道整治沿线建设配套影响建筑物共计71座;建设堤顶巡检道路9.5千米,建设信息化中心1处。总工期为11个月。概算总投资为20249万元,其中本次招标的信息化工程投资约为637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工程批复建设内容内的所有信息化系统深化设计、系统软件开发、设备的采购与安装,以及系统集成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系统和软件的开发;硬件设备的采购、运输、集成、安装、调试、试验(含流量率定),设备基础、管道预埋、线缆安装敷设等所有配套施工,与现有系统、设备、软件的对接,所供全部系统设备的整体联调工作、试运行,以及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通知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单项合同金额达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水利信息化工程业绩且运行良好。(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或应用证明等)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或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信用等级要求: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见江苏省水利厅《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为具有水利信息化工程业绩的单位,且联合体的组建单位不超过2家。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4月15日8时30分至2022年4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事项详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7日10:00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0.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C=A×P×M B×N,

其中A—最高投标限价;

P—折算系数:分100、99、98三种,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一,作为取用的数值;

M—最高投标限价折算后占基准价权重:分0.5、0.6、0.7三种,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一,作为取用的数值;

B—等于各有效投标人经修正后(如有)报价的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5个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5个(含5个)以下时,全部参与平均值取定。

N—B值占基准价权重,N=(1-M);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60分;技术方案:40分。

7.5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商务部分(60分)

1

投标报价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99%(含)~101(含)范围内的,得满分35分;

(2)在评标基准价101%以上的,每高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2),在35分的基础上扣0.5分;

(3)在评标基准价99以下的,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8),在35分的基础上扣0.5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零分。

35.0

2

投标人信用等级

参照江苏省水利厅2021年12月17日发布的“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注: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

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4.0

企业认证体系和证书

(1)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软件成熟度CMMI三级及以上,或具有相关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产品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0

企业业绩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水利工程信息化工程业绩,每有1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或应用证明材料。

2.0

企业实力

(1)投标人具有由国家版权局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颁发的水利信息化(含灌区或模型)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有1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灌区信息化成果入选成熟适用水利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清单;水利信息化成果入选智慧水利先行先试试点单位,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量测类)资质证书,甲级得2分、乙级得1分,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业务范围包含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水质评价)资质证书,甲级得2分、乙级得1分,否则不得分;

(5)投标人具有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一级得3分、二级得2分、三级得1分,否则不得分。

10.0

人员配置

(1)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正高级职称和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得的2分,否则不得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或水利类正高级职称,每有一人得0.5分,最高得2分;

(3)拟派项目组人员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系统分析师、软件设计师、系统架构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合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每有一人(每人只认一证)得0.5分,最高得3分。

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及2021年7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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