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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江苏多地通报!

发布日期:2022/3/26 21:40:18 浏览:248

来源时间为:2022-3-26

刚刚,江苏多地通报!

宜兴

3月26日14:56

“宜兴发布”官微发布

宜兴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14号)

宜兴市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14号)

3月25日18时,我市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初筛阳性,随后第一时间对所涉人员进行隔离管控。3月26日5时,经无锡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随即闭环转运至无锡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3月26日7时,经无锡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经调查,该核酸检测阳性男子董某某3月19日、21日、23日核酸检测阴性,多次驾车往返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并刻意隐瞒行程,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宜兴警方已立案侦查,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无锡市、宜兴市、镇(街道)三级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机制立即启动,各项防控措施迅速展开,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封控、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对相关人员的排查、检测、管控及环境样本采集检测等工作均在全力进行中。

截至3月26日10时,已排查密接人员35人,均已落实集中隔离,完成核酸采样,已出结果均为阴性;排查次密接人员172人,均已落实集中隔离,完成核酸采样,已出结果均为阴性。对相关区域开展核酸检测,采样1070人,结果已出,均为阴性。

请所有外地来(返)宜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一刻不能松懈。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如发现自己与已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的,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要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主动接种疫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附:该阳性人员主要活动轨迹

3月21日

07:50,驾车从上海出发到达沪宜高速宜兴西收费站下高速(使用ETC无接触式付款)

08:04,至徐舍镇联大食品厂

08:48,至徐舍镇许奇良小吃店用完餐付款

10:01,至徐舍医院做核酸

10:07,在徐舍镇家中休息,未外出

16:18,至徐舍幼儿园门口接小孩,妻子下车,本人未下车

16:37,至徐舍镇联大食品厂

17:24,至104国道上的宜兴丰达加油站加油(微信付款,期间未佩戴口罩)

17:39,至丁蜀镇工业园区宜兴宏德食品厂

17:39-19:20,在宜兴宏德食品厂内装货,期间独自一人在车旁用餐

19:20,驾车由长深高速宜兴东入口去上海宝山江阳批发市场

3月22日

09:09,驾车从上海出发到达沪宜高速宜兴西收费站下高速(使用ETC无接触付款)

09:21,至徐舍镇联大食品厂

09:38,至徐舍家中休息

16:58,在徐舍老街上买铜锅饼

17:03,至徐舍联大食品厂

17:37,至104国道上的宜兴丰达加油站加油(微信付款,期间未佩戴口罩)

17:52,至丁蜀镇工业园区宜兴宏德食品厂

17:52-19:01,在丁蜀镇工业园区宜兴宏德食品厂装货,期间独自一人在车旁用餐

19:10,驾车由长深高速宜兴东入口去上海宝山江阳批发市场

3月23日

09:38,驾车上海出发到达沪宜高速宜兴西出口下高速(使用ETC无接触式付费,期间未进服务区)

09:56,至宜兴市徐舍镇联大食品厂

10:29,至徐舍医院做核酸

10:36,在徐舍家中休息,未外出

16:34,至徐舍联大食品厂

17:19,至环科园丰达加油站加油,微信付款(期间未戴口罩)

17:37,至丁蜀镇工业园区宜兴宏德食品厂装货,期间独自一人在车旁用餐

19:10,驾车由长深高速宜兴东入口去上海宝山江阳批发市场

3月24日

08:38,驾车上海出发到达沪宜高速宜兴西收费站下高速(使用ETC无接触式付费,期间未进服务区)

08:57,至宜兴市徐舍镇联大食品厂

09:03,至徐舍家中休息

16:40,驾车从徐舍镇家中出发

17:14,在宜兴环科园丰达加油站(梅园路)加油(使用微信付款)

17:31,宜兴市丁蜀镇工业园区宜兴宏德食品厂装货

18:52,从宏德食品厂开车出发从长深高速宜兴东入口上高速前往上海(使用ETC无接触式付费,期间未进服务区)

3月25日

08:03,驾车从上海到达沪宜高速宜兴西出口下高速(使用ETC无接触式付费,期间未进服务区)

08:46,至徐舍镇联大食品厂

08:54,驾车前往徐舍医院做核酸检测

08:59,到家中休息

16:10,驾车从徐舍镇家中到徐舍镇联大食品厂,换车前往丁蜀镇

16:42,在宜兴环科园丰达加油站(梅园路)加油(使用微信付款),后到丁蜀镇工业园区宜兴宏德食品厂装货

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6日

睢宁

3月26日

徐州市睢宁县发布

《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

全文如下

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8号)

2022年3月25日晚,我县在宁徐高速宿迁西出口进行例行核酸采样中,发现一名初筛阳性人员。徐州市、睢宁县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对该阳性人员及其密接、次密接迅速实施隔离管控,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区域管控和隔离管控等应急处置工作。

经市疾控中心复核,该人员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已转至市定点医院。3月26日上午,经专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经初步流调,该阳性人员近日在睢宁行程轨迹涉及:东吴驾校后院、古邳印象饭店、古怀饭店、花园小区、古邳镇小花羊肉馆。

如发现自己与该阳性人员轨迹有时空交集的,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一是睢宁区域人员、车辆实行只进不出的交通管控措施;二是加大重点区域管控和重点人员核酸筛查;三是加大对重点场所管控,除生活必需的生活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药店等,其余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

疫情防控相关进展情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及时通报。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要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主动接种疫苗,外来主动报备,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睢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6日

南京

3月26日11:57

“南京发布”官微发布

新增新冠肺炎病例情况

疫情通报

根据省卫健委3月26日发布,2022年3月25日0-24时,我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3月25日24时,我市本轮疫情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5例(其中3例为普通型,2例为轻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1例。所有106例感染者中,江宁区90例、秦淮区7例、栖霞区6例,江北新区3例。

南通

3月26日11:21

“南通发布”官微发布

第18号通告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8号通告

3月25日0时至3月26日6时,南通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系3月25日第17号通告所涉2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另在G15沈海高速小海出口交通查验服务点发现1名外地来通人员核酸初筛阳性、在如皋市居家隔离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1人核酸初筛阳性。

截至3月26日8时,共排查2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在本市的密接75人、次密接38人,均已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已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采集相关场所物品和环境样本96份,其中6份样本阳性(货车内),其余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累计完成相关场所环境消杀1430平方米。

2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流调溯源、密接排查、人员管控、社会面防控等应急处置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

本轮疫情(3月4日)以来,我市无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累计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察。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与公布的相关人员活动轨迹(附后)有交集,请立即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所有市外来(返)通人员须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抵南通后于12小时内就近核酸采样检测。

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落实“14 7”健康管控措施(14天集中隔离 7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行程卡带*)的人员,自抵通之日起,严格执行“7 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套单独居住) 7天严格健康监测,前7天和第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前7天上门采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对其他市外来(返)通人员,严格执行“3 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 11天跟踪健康监测,前7天和第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坚持“防疫三件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六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疫苗还要及时种。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6日

相关人员基本情况和活动轨迹涉及风险点位

无症状感染者10:

男,38岁,蔬菜经销运输人员,为我市第17号通告所涉初筛阳性人员之一,经复核及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1:

男,47岁,蔬菜经销运输人员,为我市第17号通告所涉初筛阳性人员之一,3月25日与无症状感染者10同车来通。经复核及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3月21日-25日,上述2例无症状感染者在通行动轨迹相近,所涉其他风险点位如下:

3月21日-25日,南通通农物流蔬菜交易区、通农物流好吉饭店;

3月21日,中国石油东方大道加油站(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石化通州先锋加油站、苏通大桥服务区(往苏州方向)加油站;

3月23日-24日,南通通农物流好吉批发超市;

3月25日,交通查验服务点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后,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

阳性人员1:

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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