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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国家风景名胜区资源价值丧失将被撤消-江苏景点排行榜

发布日期:2015/12/18 10:35:59 浏览: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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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住建部:国家风景名胜区资源价值丧失将被撤消来源:
作者:2015-12-0111:30:57【字号:】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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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日电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建部今日发布公告称,风景名胜资源价值丧失或者明显退化的国家风景名胜区将被撤消。

住建部日前出台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估和监督检查办法》规定,建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黄牌警告和退出机制,实行濒危名单管理。

根据办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具有风景名胜资源和价值面临严重破坏或者濒临灭失风险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保护管理明显不力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能有效查处或者拒不纠正等情形的,将被列入濒危名单,给予黄牌警告,并责令1年内限期整改。整改验收达标前,暂停风景名胜区内新增建设项目的审批。整改完成或者濒危整改期限届满,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达到整改要求的,继续保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资格,移出濒危名单;风景名胜资源价值丧失或者明显退化,不具备国家风景名胜区设立条件或标准的,报请国务院建议予以撤销。风景名胜资源价值未完全丧失,但保护管理明显不力、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约谈风景名胜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或者负责人,挂牌督办。

办法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风景名胜资源价值丧失或者明显退化,不再具备国家风景名胜区设立条件或标准——特级、一级景点(景源)遭到实质性破坏;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被人为干预或者破坏,丧失自然状态或者历史原貌;风景名胜区碎块化严重或违法违规建设活动侵入核心景区,不具备资源完整性要求。

原标题:住建部:国家风景名胜区资源价值丧失将被撤消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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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江网编辑正在读取中...正在读取中...特别推荐销量持续井喷,房价任性蹿升,南京楼市最近半年多来的狂热表现,引来了“分类调控”的猜想。近日,江苏省物价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商品住房价格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对原来实行价格备案的,统一实行明码标价及价格申报制度,明确各地要实现差别化的价格管理政策。记者从多渠道获悉,目前财政部正在抓紧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近期财政部税政司多次组织专家开会研讨,个税改革方案已初具雏形,财政部最快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可能将改革草案上报中央和国务院。个税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专家称未来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将统一纳入综合范围征税,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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