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江苏 > 旅游景点 > 正文

[江苏法规]江苏省旅游条例出台3月1日起施行-江苏海岛旅游攻略

发布日期:2016/1/15 14:37:30 浏览:487


欢迎您,

正文
[江苏(www。0510cre。cn)法规]江苏省旅游(www。3dayoutbacktour。com)条例出台3月1日起施行2016-01-1509:29:00来源:分享到:(原标题:[江苏法规]江苏省旅游条例出台3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3号

《江苏省旅游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2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2月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和旅游的资源保护、规划编制、产业促进、公共服务、经营服务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省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坚持旅游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相结合,提升旅游品质,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旅游业的政策支持和扶持力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统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第七十四条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妨害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七十六条本条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17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原标题:[江苏法规]江苏省旅游条例出台3月1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最高检网站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分享到:
已推荐推荐成功分享到:
关键词阅读:2015/12/012015/11/212015/11/212015/12/312015/11/24延伸阅读人参与

美女直播
约会所

不做嘴炮只管约到

人跟贴_人参与网友跟贴人跟贴_人参与__

跟贴热词:

文明上网,登录发贴账号密码自动登录__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我站立场。


最新旅游景点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