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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农商银行因信贷管理不到位等被罚30万元

发布日期:2017/12/7 8:52:15 浏览:316

来源时间为:2015-07-02

千龙网北京12月6日讯12月5日,中国银监会无锡监管分局发布锡银监罚决字〔201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信贷管理不到位,对关联企业多头授信,信贷资金用途违规的行为。

2017年11月8日,中国银监会无锡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0万元。

江苏农村商业银行官网

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资料显示,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28日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王炜,公司主要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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