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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新规”的“天平”别倾错了方向

发布日期:2016/8/1 13:41:26 浏览:292

江苏物流

快递员送了两次快件都没有人签收,第三次投递的时候,收件人就要另外付费了。记者7月29日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查通过《南京市邮政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7月31日《新京报》)

随着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快递在日常生活中显得越发重要,快递缩短时空、快递改变生活毫不夸张。然而,伴随快递业的迅速发展,暴力分拣、信息泄露、丢件赔偿以及居高不下的投诉率不仅制约着快递行业的发展,也深深刺疼了消费者。解决快递行业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需要行业规范将其拉入轨道中运行,然而,新规的天平则应始终倾向处于相对弱势的消费者。

从现实来看,现有快递行业规范情况是不容乐观的。其一,去年开始实施的快递实名制、快递收寄验视等相关规定在执行中都一定程度上遭遇了“打折扣”;其二,消费者比较关心的寄件丢失、损坏后的赔偿;信息泄露等问题的相关法规都是缺失的。可以说,“快递新规”此时最需要也最棘手的问题并非去帮助快递公司争取最大化利益,而是应该倾向于需要保护的每一个普通消费者、寄收件人。

不过,我们必须承认,投递快递过程中的“反复送件”的确影响效率,对“快递小哥”甚至快递公司来说也都是不合理的,所以,南京的新规有维护快递公司合法和快递员权益的倾向,殊不知,这一规定若在现有的行业规范基础之上行事,或引发更多的纠纷甚至给消费者带来更多意外和麻烦,第3次投递可额外收费会不会滋生故意拖延或者故意“联系不上”?同时,这样的纠纷发生时如何举证都是难题,未免造成原本存在的问题都未解决,又添了新问题,所以,这项收费新规未免“来之过早”。

实际上,很多快递公司送件时都会提前电话确认,而以现有的倾向来看,不少小区都会设置智能快递投递箱,基本上能够有效解决以往的一些快递员不负责任、不上楼;家中无人要反复递送等快递“最后一公里”问题。所以,不管从哪个层面,快递行业规范都应该着力解决现有问题,维护消费者利益,而不是天平倾错方向,让弱者更无助,收件还将面临另付费,《南京市邮政条例》当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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