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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3/3/24 14:18:44 浏览:53

来源时间为:2023-3-20

证券代码:603829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23-009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01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谈行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臧文明、汤其敏、陈平、尹天文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何正平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臧源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限期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向公司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本次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2.01-2.20)、3、4、5、6、7、8、9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通过。

2、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寅炳、崔明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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