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11-27
11月16日,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常住建罚决﹝2022﹞14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江苏金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接的常熟木尚木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四工程施工中,存在建筑材料未送检的行为。2022年8月18日,常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执法人员至工程现场监督抽查发现:1、二层以上钢筋原材料未经检验已经投入用于主体结构施工;2、钢筋连接电渣压力焊未进行焊接工艺试验及现场接头取样检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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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日,法定代表人王海波,住所:常熟市琴川街道达海路25号1幢。(记者杨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