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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美容店拒不执行防控措施被警方处罚

发布日期:2022/4/24 14:12:41 浏览:142

来源时间为:2021-1-6

3月24日,海安警方依法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人员李某、阮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3月14日,海安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联合社区开展防疫措施检查期间,发现辖区某未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民警要求该场所即时进行整改,待符合规范后再对外营业。3月23日,城北派出所会同社区再次对该美容店进行防疫检查,该店员工李某、阮某仍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对进店顾客不测体温、不查验双码、不提醒佩戴口罩,且人员信息登记不全,存在疫情防控隐患。民警依法传唤二人到所接受调查。

目前,海安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阮某予以行政处罚,责令该美容店对防疫措施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警方提醒: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公共场所要切实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继续实行限流,严格落实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防控措施,全面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尽到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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