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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业可保留三年人事关系-江苏夜生活

发布日期:2016/1/10 19:27:04 浏览:318

商务创业。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对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但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其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相应的政策扶持。


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业保留三年人事关系


我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力。


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


另外,我省还将在进一步落实创业创新税费优惠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1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同时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打造“创业江苏”品牌,营造浓厚的大众创业氛围,争取到2020年扶持成功自主创业60万人,带动就业300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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